为了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双一流建设指导意见的精神和我校研究生淘汰分流工作意见,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在校硕士研究生在进入学位论文工作前,学院应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二、考核时间
中期考核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中期考核者应事先提出延期申请,经导师、所在单位及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一次性延期一学期参加中期考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课程学习、文献综述与读书报告、论文选题与开题、教学和社会实践五部分。
1、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考核内容
(1)参加政治学习、遵纪守法、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情况。
(2)学习目的和学习态度;
(3)尊敬师长和团结协作精神。
2、课程学习考核内容
(1)第一外国语学习成绩。
(2)学位课学习成绩。
(3)非学位课、补修课学习成绩。
3、文献综述与读书报告考核内容
(1)文献阅读数量、读书报告和文献综述完成质量;
(2)论文发表情况;
4、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
(1)学位论文选题的创新性、应用价值等;
(2)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进展,困难及解决思路等;
(3)开题报告完成时间;
(3)开题计划的合理性、科学性以及写作质量;
5、教学和社会实践
(1)参与教学实践及完成情况;
(2)参与社会实践及完成情况;
四、考核标准
1、考核指标与评价按照《山西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分指标与打分办法》执行。
2、考核中如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受考核警告: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表现较差;
(2)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学分者;
(3)一门必修课程不及格或补考、重修后及格,或学位课程平均分≤70 分;
(4)因主观原因未按期完成开题报告,或第一次开题报告未通过且按规定重做后仍未通过者。
五、考核办法
1、中期考核应在所在学科范围内公开报告及论证,应邀请有关学科(领域)的专家(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参加,人数一般为三至五人。
2、对于受考核警告者,由学科组讨论给出是否有继续培养前途的建议。认为有继续培养前途的,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向研究生院提出延期申请。
3、若学院考核后,认为不适合继续培养的,由学院向研究生院提出终止受考核警告研究生学业的报告,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决定批准退学。
4、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按退学处理。
六、本办法由城乡建设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