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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2日 15:35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第一条:本细则参考《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依据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及学校规定,对研究生本学年在德、智、体、美、劳方面表现的阶段性综合测定与评价。以全面发展为导向,建立分类评价标准,采取多维评价方式,引导研究生筑牢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推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树立科学成才观。

第二条:评审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评价标准,优化评价方法,注重民主参与完善公示机制,公开评选结果,切实保障研究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结合研究生群体特点与培养规律根据学生类型、培养阶段及学科专业差异分类设计评价体系,综合运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全周期评价与“五育”全要素评价,确保评价全面、专业、客观。

第三条:评审工作应强化立德树人根本导向,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贯彻“四为”方针,坚持“四个面向”,突出人才培养核心地位,融入“三全育人”格局,落实“五育并举”要求,着力破除“五唯”倾向,推进评价与发展深度融合,以评促改、以评促育,引导研究生实现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业奖学金综合考评成绩由学业学术成绩、素质能力成绩和负面清单三部分组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第一学年:平均发放;

第二学年:综合考评成绩= A1+ A2-A3

第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B2+ A2-A3

A1——学业学术成绩,A1=B1×60% +B2×40%,其中B1为学业成绩;B2为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按照百分制进行折算,即得分最高者为100分,其余按照比例折算计分。

A2——素质能力成绩;

A3——负面清单成绩;

条:计分标准

(一)德育评价

坚持以德为先,以德为本,根据学生在参评学年德育方面的表现,由辅导员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德育评价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奖学金评定。

若出现下述情况,德育评价为不合格:

1.存在学术不端、科研失信等科学道德或学术规范问题且造成不良影响(以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结果为准);

2.在测评学年内受到校级或院级“警告”“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3.在日常生活或在网络等社交平台中发表不当、不实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言论或其他对学校、学院、他人造成不良影响和有损研究生形象的行为;

4.在测评学年内发生瞒报(造假)信息、违约、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失信行为。

(二)学业学术成绩(A1

1.学业成绩(B1

主要指研究生阶段平均学分成绩,计算公式为:

平均学分成绩=课程成绩×学分÷∑课程学分

课程成绩为研究生阶段所有考试科目成绩,包括必修课、选修课的考试成绩;因缺考导致成绩为零分的,按零分进行计算;缓考等特殊情况成绩,以研究生系统成绩为准;重修、补考等成绩不计入测评。

2.学术成绩(B2

(1)学术论文须以山西农业大学城乡建设学院为第一通讯单位

(2)发表的论文必须为正式公开发表的研究型学术论文;导师必须为通讯作者之一。

(3)科研论文按分区计分;

(4)合作论文成果,根据贡献大小按比例记分,但单篇总分不得超过积分标准的最高分(三人及以上合作论文:一作占60%,二作占30%,三作占10%,之后的不计分;二人合作论文:一作占70%,二作占30%)。

(5)参加科技竞赛的合作获奖,其计分办法与合作论文的相同。

(6)合作申请的发明专利,其计分办法与合作论文的相同。

科研成果及科技竞赛获奖积分标准

类型 成果级别 总分 备注
论文 G1+ 45 SCI需提交检索报告;分类参考农大科字〔2022〕28号;须提交见刊原件。每人最多提报5项
G1 40
G2+ 35
G2 30
G3+ 25
G3 20
G4 15
G5 10
其他中文核心 5
项目 国家级研究生科研项目 25 必须为学生本人主持项目
省级研究生科研项目 15
专利 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20 提交授权证书;产权属于山西农业大学
科技竞赛获奖 在大学生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家级赛事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分别计40、30、20分 多人参加的项目参照合作论文计分办法执行;同一赛事按最获奖名次打分竞赛成果认定时间以获奖日期为准同一作品仅按分数最高奖项计分,相似度>60%认定为同一作品每人最多提报5项。
在教育部大赛名录下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分别计20、15、10分
在其他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分别计8、6、4分
在大学生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家级赛事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 分别计8、6、4分
在教育部大赛名录下的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 分别计5、3、1分
在其他国家级竞赛中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 分别计5、3、1分
在省级赛事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分别计5、3、1分
学术活动 参加国外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或获奖 10 必须提交会议邀请函和日程安排等会议相关材料
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或获奖 5
在“双千双万”大调研活动 获得一、二、三等奖 分别加15、10、5 提交证书原件

(三)素质能力成绩(A2

素质能力成绩包括体美劳育三部分,上限为15分。

1.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及校院服务工作。校研究生会主席(满一年):10分;校研究生会副主席、部长(满一年):6分;院研究生党支部委员、班级团支部书记、班长(满一年):4分。

2.积极参加校园文体活动:

在校级文体活动获奖的情况:

校运动会:第1名:8分;第2名:5分;第3名:3分;第4-8名:2分;

其它文体活动:第1名(一等奖):5分;第2名(二等奖):3分;第3名(三等奖):2分。

同一活动以最高奖项计分。

3.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等劳育方面活动的情况,主要包括劳育课程、校园劳育活动、学生工作、专业实践、社会实践、实习实训、创新创业、志愿服务、勤工助学以及纳入校院两级劳动清单的活动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赋分,每项0.2—1分,该部分上限2分。

(四)负面清单(A3

在评价学年中发生以下负面行为,按照每项标准进行减分:

1.自习室卫生检查不合格,同届研究生全部人员1次扣1分(多次不合格,累计扣分);

2.无故缺席学校、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院、年级或班级组织的会议、讲座、学术论坛等集体活动,每次扣2分;

3.未按照学院要求执行考勤纪律,每次扣1分,该学年未签到超过5次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第二学年评定时实行);

4.因违反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含损坏公共设施、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违规操作仪器设备等),能明确责任人的,责任人扣2分;无法明确责任人的,全体成员各扣2分。

条:参加学业奖学金评选的研究生应保证相关证明、事迹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的研究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的评奖评优资格,根据《山西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违纪处分。

第七条:本细则由城乡建设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城乡建设学院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