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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山西农业大学城乡建设学院2025年研究生评优办法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3日 17:51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和《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评优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做好我院研究生评优工作顺利开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订本评审办法。

一、评优奖项及评选范围

(一)本次评优共分为“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研究生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三类奖项。

(二)评选范围

1.在规定学制内按时报到注册并取得学籍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档案在校),一年级学生不参评。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评优:

(1)该学年违反校规校纪且受到处分者;

(2)该学年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

(3)违反研究生学术道德和考试诚信者;

(4)未按时完成培养环节者;

(5)未按时缴清学费和住宿费者。

二、评选名额

“优秀研究生”名额不超过参评学生人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研究生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名额不超过参评学生人数的5%。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严守科学道德,成绩优异,二年级参评研究生学位课程平均分不低于80分;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注重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以山西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者有其他突出科研成果、应用性研究成果,或在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等竞赛中成绩优秀或主持省级及以上研究生创新项目。

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对于发表在中文期刊的学术论文,提供导师签字后的录用证明及版面费缴纳证明;对于SCI、EI(英文)收录的学术论文,提供检索报告或刊源检索报告和论文DOI号,且能在其官网检索。在论文正式发表前不能对作者排名和单位署名等信息做任何改动。

参评各类成果认定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标准:

1.思想政治过硬,关心学校大事,热心为同学服务,勇于承担学校、学院交付的各项任务;

2.在班级、学院或学校任研究生干部,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号召力,积极组织开展党团倡导的各项活动;

3.学习刻苦,勤奋钻研,二年级参评研究生学位课程平均分不低于80分。(三)“研究生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标准:

1.积极参加校院举办的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科技创新活动以及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2.热爱集体,品德优良,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生活中严于律己,助人为乐,在同学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凝聚力。

四、评选程序

1.学院成立评审机构。成立城乡建设学院研究生评优委员会,负责本院研究生评优的组织申请、评审等工作。

主 任 委 员:张   鹏、段喜明

副主任委员:甄志磊

委          员:杜   方、乔   琼、王春玲、陈小平、董婉茹

研究生代表:王   傲

2.研究生本人申请。研究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认真填写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登记表。

3.导师推荐。导师综合研究生日常学习态度、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团队协作等多方面表现进行推荐。

4.院部推选。院部成立研究生评优工作组并进行评审工作,要求做到推荐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

5.院部公示。院部确定评选人选后,对评选名单和相应材料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五、其他

用于参评上一年度优秀研究生的论文不能用于本年度参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