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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城乡建设学院本科生校长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5日 10:37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农大行字〔2025〕4号)、《山西农业大学关于评选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本科生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特制定《城乡建设学院本科生校长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鹏、段喜明

成员:冯涛、徐晓波、毛海涛、甄志磊

(2)学院成立评定工作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段喜明

成员:冯涛、毛海涛、甄志磊、阎俊丽、王立柱、王俊华

二、申请“校长奖学金”须满足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并按规定缴费、注册;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评选条件

1.本年度获得校级“优秀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三年获得一等专业奖学金,且每学年均分不低于80分;

(2)本学年各科成绩均分在90分以上,或本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以专业为单位排名)位于前10%且各科成绩均分在85分以上;

(3)学术上富有创新能力,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且为第一作者,同时以山西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4)文艺、体育成绩特别优秀,在校运会破纪录,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团体一等奖或第一名;

(5)代表学校参加国际或国家级各类重要比赛,取得突出成绩。

2.本年度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并担任学生主要干部(班长、团支书、院学生分会及校学生会副主席以上干部)二年以上,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扎实,勇于创新,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出色完成学校各级管理部门交办的任务,均分在80分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本学年各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全班排名前10%;

(2)在科技创新、文艺、体育、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和贡献,在各项竞赛中为学校争得了荣誉,并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3.学生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以及见义勇为、自立自强等方面有突出贡献或较大社会反响,经校长提名可直接获得“校长奖学金”。

三、综合评定实施细则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农大行字〔2025〕4号),制订我院的具体评定条件如下:

符合评选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综合评定实施细则择优评定。

(一)综合评定成绩满分100分,由学年平均学习成绩及综合评价指标成绩加权获得。其中,学年平均成绩占综合评定成绩的80%,综合评价指标成绩占综合评定成绩的20%。

(二)综合评价指标成绩满分20分,由个人发展经历(含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交流学习与实习、学生主要干部)、学术与创新成果(含科研成果、竞赛获奖、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课题)、外语成绩等多项全面发展价值导向指标构成。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根据具体内容、等级及名次赋分。在某一项指标中有多项得分情况时,得分不累加,只取最高级别的分值计算。

各项指标具体赋分如下(除参军入伍服兵役外,其他发展经历须限制参评学年内的经历,如本次:2024-2025学年的校长奖学金评定的相关材料须在2024年9月22日-2025年9月22日期间内获得,且只能使用一次):

1.个人发展经历,最高分值3分。

(1)参军入伍服兵役,2.5分。

(2)参加志愿服务(主要指支教、支农等具有较长时间服务的项目,特指省部级设立的项目),2分。

(3)交流学习与实习:

①到国际组织实习(特指省部级设立的项目),2分。

②校际交流学习(特指学校选拔派出),1.5分。校际交流生须完成规定时长的交流学习,且在交流学习期间无挂科、无违反交流所在学校管理规定的记录,且只能使用一次。

(4)担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且任职一年及以上,且只能使用一次,2分。

2.学术与创新成果,最高分值15分。

(1)科研成果:最高分值15分。

①论文,最高15分:按照学校高水平期刊认定标准及目录(最近年度发布),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在G3及以上或北大核心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第一作者署名单位须为山西农业大学城乡建设学院,论文须为正式发表成果,参评以前至少须有刊物录用证明。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论文仅作参考,不纳入评价成绩计算。发表G3级别及以上论文,计12分;发表北大核心论文,计8分。

②专利,最高15分:在校期间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1)计12分,其他排名不计分,须以山西农业大学为署名第一单位。

(2)竞赛获奖,最高15分:参考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参赛目录(参照最近发布),将竞赛分为两类,其中:

Ⅰ类竞赛:仅指竞赛目录内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Ⅱ类竞赛:竞赛目录内上述Ⅰ类竞赛之外的。

竞赛类别分值:Ⅰ类竞赛15分,Ⅱ类竞赛10分。

奖项等级权重:国家级前三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1、0.9、0.8。

参赛人员证书排名权重:主持人或负责人1,排名第二至五的0.8,排名第六至十的0.6,排名第十之后的0.4。

该项指标得分=竞赛类别得分×奖项等级权重×参赛人员证书排名权重。

(3)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课题,结题验收合格,10分。

3.外语成绩,须达到或超过相应分数线,且语种与学生本人在校修读的主修语种一致,2分。

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实施的:CET6≥425;小语种(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六级≥60。

4.学生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以及见义勇为、自立自强等方面有突出贡献或较大社会反响,经校长提名可直接获得“校长奖学金”。

5.综合评审成绩=评定奖学金所用的学年学习成绩均分×80%+综合评价指标成绩。

总分相同条件下,按照学生的学习成绩、外语六级、省级以上表彰、科研成果、大学生科技创新课题、竞赛获奖等依次进行排名。

四、指标分配

本年度学校下达我院校长奖学金指标11名。

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各专业指标按照其可参评年级总人数进行折算分配。



                                                                                                                                                             城乡建设学院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