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城乡建设学院!
学校主页
本站首页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公告】2025年城乡建设学院硕士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6日 16:59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推选我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根据研究生院相关指导意见并结合本学科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1、公正、公平、公开,接受各方监督。

2、评选范围为在校全脱产学习、本学年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涉密论文不参加评选。

3、鼓励学术创新、突出工作成果、逐级审核把关、注重评选质量。

4、学硕与专硕同台竞争,统一标准。

5、发表学术论文须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通讯作者,或导师(副教授)为第一作者、本人是第二作者;山西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

6、以学位论文成绩位列前茅为前提,综合考虑发表学术成果的质量和数量,且发表的学术成果须与学位论文相关。

7、按照授予硕士学位人数的3%推荐,如有小数点直接进位计算。

二、评选办法

1、学位论文评阅成绩至少有1个评阅结果为优秀且一次性通过,答辩环节须全票通过。

2、根据学位论文成绩(外审成绩×80%+答辩成绩×20%),按优秀学位论文指标数的3倍,确定初选入围名单。

3、在初选入围名单中,分别计算其发表学术成果成绩。

4、学位论文成绩与学术成果成绩相加,得出该生的总成绩。

5、与优秀学位论文指标数对应的总成绩最高者,即为优秀毕业论文人选。

6、评选推荐工作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组织进行,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期满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三、打分办法

1、在初选入围名单中,计算每位学生发表学术成果的得分。

2、学生总成绩=学位论文成绩+学术成果成绩。

四、打分标准

1、学位论文成绩

学位论文成绩=(外审成绩1+外审成绩2)/2×80%+答辩成绩×20%

2、学术成果成绩

注:多项可累计,不超过5项。

五、说明

本办法用于2025届硕士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由城乡建设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城乡建设学院学术分委员会

202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