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城乡建设学院!
学校主页
本站首页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公示】城乡建设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2日 11:0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经2024年9月12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城乡建设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方案》,现予以公示。


城乡建设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方案

为保证我院2024年秋季学期硕士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http://grs.sxau.edu.cn/info/1032/4181.htm),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我院2024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核、检测、评阅、答辩、审议等学位授予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1.完善个人信息(9月27日之前完成)

所有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通过企业微信扫码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完善“个人管理”、“科研管理”的相关内容,指导教师须及时完成导师培养管理所有环节的审核工作。

2.学位申请人资格审查(9月30日之前完成)

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答辩资格审查”一栏提交申请。学院受理学位申请后,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学位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德、课程学习情况(根据培养方案审查,包括学位课程科目、成绩、学分及总学分)、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研究实践、学术成果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

3.导师及导师团队审核(10月8日-10月9日)

导师及导师团队负责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工作量、完成情况、数据和内容真实性、学术诚信等进行审查、把关,并对是否同意论文评阅签署意见。

4.学科审核(院内专家评阅)(10月10日-10月15日)

学科对提交的学位论文,组织3位具有相应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对学位论文选题与学科方向的一致性、学位论文质量等进行审核。

5.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10月16日-10月18日)

5.1学位论文复制比第一次检测

从10月16日,学院开展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结果“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20%的,研究生可选择“直接送校外盲审”或“进行二次检测”;“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在20%-30%之间含30%的,须在导师指导修改后进行二次检测。高于30%不予送审,不能参与第二次检测。

5.2学位论文复制比第二次检测(10月17日-10月18日)

研究生可提交二次检测申请,第二次检测“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20%,直接流转到校外盲审环节。

(注意:论文复制比检测每篇论文不超过两次,答辩后最终定稿论文还将进行复制比抽检工作)

6.学位论文校外评阅(10月19日-11月18日)

从10月18日开始,学院将通过外审平台开展学位论文校外评阅。

7.学位论文预答辩与答辩(11月19日-11月25日)

从11月18日开始组织开展学位答辩工作。硕士学位论文一般至少要求在导师组内安排预答辩,预答辩工作在论文外审意见返回后进行。

8.学位信息采集及论文终稿提交(11月30日前完成)

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系统学位信息核对及材料提交工作。

9.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12月4日前完成)

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人的课程学分、培养环节完成情况、校内外评阅、预答辩、答辩成绩情况及学术成果等逐项审查评议;对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进行复核、就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投票表决。

10.其他流程(12月中下旬之前完成)

(1)研究生院组织抽查审核:12月8日前完成。

(2)研究生院审核学位授予数据、整理学位申请材料:12月10日前完成。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12月中旬完成。

(4)学位证书颁发:12月中下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