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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城乡建设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1:15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山西农业大学2025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⑴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的推免工作。

组长:张鹏、段喜明

副组长:毛海涛

成员:冯涛、徐晓波、甄志磊

⑵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段喜明

副组长:毛海涛

成员:郝锋珍、刘中华、乔琼、李政、王立柱

秘书:韩飞、郝旺奂

纪委委员监督:冯涛

二、遴选推荐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2025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制订我院的具体推荐条件如下:

㈠推免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3.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公费农科生);

4.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予要求;

5.全国CET-4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达到同等水平);

窗体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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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前三学年或四学年(五年制专业)的课程考核合格,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居于本专业前20%

㈡综合遴选

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综合遴选办法遴选。

1.综合遴选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成绩和综合评价指标成绩加权获得。其中,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成绩占综合遴选成绩的80%,综合评价指标成绩占综合遴选成绩的20%。

2.综合评价成绩满分20分,由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主要指支教、支农等具有较长时间服务的项目)、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课题、外语六级、国家级荣誉8项全面发展价值导向指标构成,单项指标上限分值2.5分。志愿服务以提供省部级获奖证书为准;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根据具体内容、等级及名次赋分。在某一项指标中有多项得分情况时,得分不累加,只取最高级别的分值计算。

各项指标具体赋分如下:

⑴参军入伍服兵役:加2.5分,须提供退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⑵参加志愿服务(主要指支教、支农等具有较长时间服务的项目,特指省部级设立的项目):加2.5分,须提供省部级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⑶到国际组织实习(特指省部级设立的项目):加2.5分,须提供相应国际组织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⑷科研成果:最高分值2.5分,须提供相关成果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研究性论文: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署名单位须为山西农业大学,论文须为正式发表成果,参评以前至少须有刊物录用证明。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论文仅作参考,不纳入评价成绩计算。发表G3及以上级别论文,计2.5分;发表中文核心论文,计2分;中文核心论文以下不计分。SCI或EI检索论文须提供检索报告。

②专利:在校期间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1)计2.5分,其他排名不计分,需以山西农业大学为署名第一单位。须提供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⑸竞赛获奖:仅指“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团中央、教育部等部门主办的其他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或一级学会主办的大学专业技能大赛等全国赛,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①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证书额定人员)计2.5分。

②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二等奖(证书额定人员)计2分。

③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三等奖(证书额定人员)计1.5分。

须提供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⑹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课题:主持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项目,结题验收合格,计2.5分,未结题验收,计1分;一般项目,结题验收合格,计1.5分,未结题验收,计0.5分。须提供相关立项和结题验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⑺外语六级须达到或超过及格线,且语种与学生本人在校修读的主修语种一致,分英语和小语种两类:

英语六级:该项指标得分=本人六级成绩/710(六级满分)×2.5。

小语种(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六级:该项指标得分=本人六级成绩/100(六级满分)×2.5。

⑻国家级荣誉称号:获得全国优秀大学生、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国家荣誉称号,计2.5分。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说明:以上各项指标统计截止时间为申请推免年度文件下达之日。总分相同条件下,按照学生的成绩绩点、外语六级、国家级荣誉、科研成果、大学生科技创新课题、竞赛获奖进行排名。

3.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以教务部认定结果为准。计算办法严格按照《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五章有关条款执行,其中,曾不及格课程成绩的绩点按照上述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四条打折计算。综合评价指标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学生出具的证明材料,并进行公示。对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存在争议的加分指标,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进行最终裁定。

4.综合遴选成绩=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5×80+综合评价成绩。

5.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学生的综合遴选成绩进行排序并公示,按照学生综合遴选成绩及本院推荐优秀本科生名额确定拟推荐名单,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汇总后进行公示。

指标分配

1.本年度学校下达我院推免“人数指标”7名、“倾斜指标”1名(限定为省级一流专业——农业水利工程专业的学生)。

2.2021级城乡规划专业改为五年制培养后,2026年毕业,因此本次推免不涉及该专业学生。因此本次2021级本科生推免包含农业水利工程、土木工程、风景园林三个专业。兼顾各专业平衡、学生人数和学科发展,7名推免“人数指标”分配为:农业水利工程专业2名、土木工程专业2名、风景园林专业3名。

3.综合考虑全部8个指标,各专业推免指标为:农业水利工程专业3名、土木工程专业2名、风景园林专业3名。

四、推荐程序

1.制定实施细则(2024年9月6日-9月9日)

学院制定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报教务部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开,并向全体学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2.提交申请材料(2024年9月10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山西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山西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山西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表》及相应证明支撑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3.学院审核(2024年9月11日-9月17日)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申请者GPA排名、综合评价指标材料审核,计算综合遴选成绩,按照各专业推荐名额,确定本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填报《城乡建设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日。

4.学校审核(2024年9月18日-9月25日)

学校对学院提交的拟推荐学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遴选考核成绩等)通过学校网站和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5.名单报送(2024年9月26日-9月27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学校将最终推荐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送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推荐工作于2024年9月27日全部结束。

、其他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城乡建设学院2025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城乡建设学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