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业大学城乡建设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确保硕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西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选拔的原则,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和综合素质能力的衡量,择优选拔;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
二、组织领导
1.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
组长:张鹏、段喜明
成员:冯涛、徐晓波、甄志磊、毛海涛
秘书:高洁、刘亦涵
职责:负责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2.学科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由学科专家库随机抽取5人组成,含组长1名;另设秘书1名;纪委委员全程监督。
职责:具体实施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等工作。
3.复试办公室
负责人:周鹏
成员:董婉茹、刘亦涵、张嘉丰
职责:具体负责通知学生、学生信息确认、复试考场布置及联络咨询等工作。
三、调剂专业及要求
1.风景园林学(083400)接受调剂,欢迎符合调剂政策的优秀考生调入。
2.所有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否则不予录取。
3.接受调剂考生的本科阶段专业,方向1(城乡人居环境景观规划与生态设计)为建筑类、园林;方向2(地域性自然与文化景观美学研究与利用)为建筑类、环境设计;方向3(乡土种质资源开发与利用)为风景园林、植物生产类(带T和TK专业除外)、林学类。
4.调剂分数线:总分310分。
5.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风景园林学(083400)或风景园林学(097300)。
四、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
按复试公告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考生信息确认、签订承诺书和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包。资格审查材料包含内容及制作要求:
应届生将准考证、身份证、在校期间成绩单(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学院盖章或可查询的电子版)、政审表(学院党委盖章)、毕业论文(题目、关键词、摘要)、科研成果、在校期间荣誉证书、学信网下载学籍表、其它能代表个人素质能力的证明材料等制作成一个PDF文件。
往届生将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成绩单(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学院或档案所在地盖章或可查询的电子版)、政审表(档案所在地、工作单位或社区盖章)、毕业论文(题目、关键词、摘要)、科研成果、在校期间荣誉证书、学信网下载学历电子信息备案表、其它能代表个人素质能力的证名材料等制作成一个PDF文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还需提供入伍证、退伍证扫描件。
“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还需提供期满考核登记表扫描件。
文件以考生编号+姓名命名,通过学院要求的方式提交。如有不在学信网查询期间的学历,要提交学历认证报告。考生要填写承诺书,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录取资格。
定向考生还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以邮寄的方式,向学院提交。
(政审表、承诺书、定向协议从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复试期间,学校通过研招网报告信息与复试现场考生信息进行比对,确保考生身份真实有效,并留存备查。
入学后,学校对考生身份、复试过程进行全面复查,如有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况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2.复试
复试方式:线上复试。
复试时间:2023年4月1日上午8:30。
复试平台:钉钉+腾讯会议。备用平台:腾讯会议。
复试设备:考生提前准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和智能4G/5G手机,安装主位“钉钉”复试平台;另准备一台笔记本或智能4G/5G手机,安装次位“腾讯会议”平台。两个平台组成双机位模式。主位平台推荐使用笔记本电脑,使用手机要提前确认流量充足。
考生应处于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无其他人员在场。
为便于院系复试工作人员联系,所有复试考生应确认研究网报名手机号正确,如有变更需提前告知学院,以便正确导入信息,确保复试顺利。
确保网络畅通,复试前关闭电脑、手机中所有可能弹出消息的程序。
3.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开学后在学校医院统一进行体检。
五、复试办法
1.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本学科一志愿的报考情况,确定风景园林学(083400)一志愿复试分数线为273分;风景园林(095300)一志愿按1:1.5确定复试分数线。
2.风景园林学(083400)先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再进行调剂考生复试。
3.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占比60%,综合素质和能力占比40%。
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考生既往学习表现、专业知识掌握程度(考察范围为《山西农业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所列科目)、专业综合能力和英语应用能力,上述四部分内容各自分值为20分、15分、15分、10分。
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对常识、逻辑分析、语言理解与表达、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的考查,以考查考生的思维灵活性、逻辑推理能力、抽象和概括能力、分析综合能力等方面的学习能力和基本技能,分值为40分。
4.复试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科复试小组进行复试。
⑴复试采取口试形式进行。
⑵复试按系统随机产生的复试顺序进行。复试时应考考生在复试小组技术助理老师邀请下进入平台参加复试,下一位考生做好准备,依序进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进入复试考场,经技术助理再次确认,无法取得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⑶复试过程中,每位考生随机抽选一套题作答,每套题包括复试科目专业课题、综合开放性能力题和英语。专业课两道题,综合开放性能力两道题,英语一道题,共五道题。考生作答结束要说回答完毕,每人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⑷复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外语能力、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
⑸秘书做好复试记录。所有复试小组专家成员按照评分标准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情况以百分制打分,经汇总后得出复试成绩。
⑹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考生诚信纪录中,有考试违纪纪录的不予录取。
⑻复试结束后,由秘书填写复试表、复试成绩计算表及相关工作表格,经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统一汇总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六、录取
1.复试结束,计算每位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评分标准见附件1。
2.最终的考生综合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权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按照招生计划对学术型硕士、专业型硕士分别进行录取。
4.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录取。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5.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6.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拟录取名单通过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8.所有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批准,主管校领导审签后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最后经国家录取审核检查通过后,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七、咨询方式
联系咨询电话:0354-6287420; 13753461853(刘老师)
八、其他
其它未尽事宜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由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