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和《山西农业大学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2022)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3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按照《山西农业大学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2022),成立我院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
⑴城乡建设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鹏、段喜明
成员:冯涛、徐晓波、魏清顺、刘中华、乔琼、米美霞
⑵城乡建设学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鹏、段喜明
成员:冯涛、徐晓波、甄志磊、刘艳红、陈小平、王春玲、米美霞
⑶城乡建设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张鹏、段喜明
成员:米美霞、毛海涛、兰晓玲、甄志磊、王春玲
二、宣传工作
通过学院教务办、班会、学院网站、学院分团委微信通知推送等形式,确保将《山西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城乡建设学院2023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传达到学院2019级每一名本科生,让学生清楚推免条件、工作程序、时间节点和实施办法。
三、推荐条件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2022),制订我院的具体推荐条件如下:
㈠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3.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予要求;
5.全国CET-4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达到同等水平);
6.前三学年或四学年(五年制)的课程考核合格,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居于本专业前20%。
㈡综合遴选
1.综合遴选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成绩和综合评价指标成绩加权获得。其中,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成绩占综合遴选成绩的80%,综合评价指标成绩占综合遴选成绩的20%。
2.综合评价成绩满分20分,由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主要指支教、支农等具有较长时间服务的项目)、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课题、英语六级、国家级荣誉8项全面发展价值导向指标构成,单向指标上限分值2.5分。
3.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以教务部认定结果为准。综合评价指标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学生出具的证明材料,并进行公示。对认定存在争议的加分指标,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裁定。
4.综合遴选成绩=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5×80+综合评价成绩。
5.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学生的综合遴选成绩进行排序并公示,按照学生综合遴选成绩及本院推荐优秀本科生名额,确定拟推荐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四、推荐和接收程序
㈠推荐程序
1.制定实施细则(2022.9.15)
学院制定推荐和接收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开,并向全体学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2.提交申请(2022.9.16)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9月16日下午5点前,向学院提交《山西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1)、《山西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山西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表》(附件3)及相应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3.学院审核(2022.9.17)
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申请者GPA排名、综合评价指标材料审核,计算综合遴选成绩,按照各专业推荐名额,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填报《城乡建设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结果》(附件4),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学院于2022年9月18日18:00前,向研究生院提交推免材料电子版,9月19日上午12:00前提交所有材料纸质版。
㈡接收程序
1.制定接收细则(2022.9.15)
学院制定推荐和接收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开。
2.研究生院在官方网站公布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
3.报考资格审核。研究生院下发通过资格审核名单,学院审核考生信息。
4.学院组织复试考核,将复试合格拟录取考生情况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五、名额分配
1.本年度学校下达我院推免“人数指标”5名、“倾斜指标”1名(限定为省级一流专业——农业水利工程专业的学生)。推免生名额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其中“倾斜指标”为攻读本校相关学科的硕士研究生。
2.我院2019级本科生包括农业水利工程、土木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4个专业。兼顾各专业平衡发展和学生人数,在我院的5名推免“人数指标”中,土木工程专业分配推免指标2人,其他专业各1人。
六、综合评价成绩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1.参军入伍服兵役:加2.5分,须提供退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参加志愿服务(主要指支教、支农等具有较长时间服务的项目):加2.5分,须提供省部级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到国际组织实习:加2.5分,须提供相应国际组织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科研成果
⑴研究性论文:本科阶段以第一作者、山西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研究性学术论文。SCI或EI检索论文加2.5分/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加1.5分/篇。SCI或EI检索论文须提供检索报告,中文核心期刊论文须提交期刊原件。
⑵专利:在读期间本人为第一完成人、山西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与学业相关的国家专利。发明专利加2.5分/个,实用新型专利加1分/个。须提供授权通知书或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竞赛获奖:以前3名成员身份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一等奖前3名分别加2.5分/项、2分/项、1.5分/项;二等奖前3名分别加2分/项、1.5分/项、1分/项;三等奖前3名分别加1.5分/项、1分/项、0.5分/项。须提供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6.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课题:主持国家级课题加2.5分/项,主持省部级课题加1.5分/项。须提供相关立项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7.英语六级: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者,按照以下公式折算(低于425分不计分):该项指标得分=本人六级成绩/710×2.5
8.国家级荣誉:获得全国优秀大学生、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国家荣誉称号,加2.5分/项。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说明:
⑴在某一项指标中有多项得分情况时,得分不累加,只取最高级别的分值计算。
⑵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⑶上述论文、专利、获奖及项目等,如已用于学分奖励,则不再计入“综合评价指标成绩”得分。
⑷分项成绩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⑸若出现“综合遴选成绩”得分相等情况,以“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成绩”、“综合评价指标成绩”的顺序,得分高者优先推荐。
七、其他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城乡建设学院2023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城乡建设学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