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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学院2018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9日 18:12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山西农业大学专业大类招生与分流培养管理办法(试行)》,我院从2018年起按照建筑类和土木类实施大类招生。其中,建筑类包含风景园林专业和城乡规划专业,土木类包含农业水利工程专业和土木工程专业。

为切实做好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城乡建设学院2018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专业分流依据

1、学院引导。通过入学专业介绍、专业导学、校友讲座、班会等形式,介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面向、职业发展和人才市场实际需求等,引导学生深入分析自身条件和专业要求的契合度,更好地认清楚自己的目标所在。

2、学生自主。学生根据个人条件和兴趣选择专业,任何一个专业申请人数只要能达到一个自然班(20-30人)的情况下,则完全遵从学生的自主选择。

3、公开公平公正。保证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分流方案的制定及其实施过程中的每一环节,操作透明,严格按方案执行。

二、实施细则

1、新生入学后通过入学教育方式向学生发布本实施方案;

2、专业分流前,学院积极宣传,认真做好学生的动员工作;

3、建筑类和土木类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分别在学生经过1和2年的大类集中学习后的第二、四学期中期组织进行;

4、专业分流时,学生需要填写《城乡建设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申请表》,根据专业大类所含专业,填写意向专业,优先按第一志愿进行分流;

6、专业分流过程中,任何一个专业申请人数只要能达到一个自然班(20-30人)的情况下,则完全遵从学生的自主选择。达不到一个自然班的情况下,则以二志愿为基础,结合学生学习成绩、教学资源及社会人才需求,再次引导学生进行专业分流。

7、专业分流情况经院内审核、学院党政班子审议后在校园网学院主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专业分流结果报送学校教务处审批备案。

三、工作小组及职责

负责审定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审定最终专业分流方案;负责指导和实施专业分流工作,具体工作包括组织宣讲大类招生涵盖专业的特色与优势、专业分流方案、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志愿、汇总学生填报志愿,决策处理专业分流中可能出现的成绩异议及相关问题等。

组 长:李平则 武小钢

副组长:冯 涛 贠慧星

成 员:刘艳红、王晋芳、刘中华、魏清顺、阎俊丽、张敏

四、时间安排

3月26日,召开专业分流相关问题解答专题座谈会。

3月28日,组织填写《城乡建设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申请表》。

3月29日,根据专业分流申请表进行分流,确定各专业学生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

3月30日—4月3日,校园网公示。

4月4日,上报教务处。

五、其他说明

严格按照学院分流方案,在规定时间内申请。

已办理休学、降级的学生,不参与分流,保留在原专业就读。

学生专业分流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其他未尽事宜由城乡建设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城乡建设学院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