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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院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展党纪学习交流研讨活动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8:28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5月9日,城建院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在402会议室召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讨论交流活动。院党委书记张鹏主持,党委副书记冯涛,以及学院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冯涛以“如何认识党的纪律建设在‘坚持自我革命,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主题展开学习交流。他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3年3次修订《条例》,目的就是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杜方以“如何理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完整的逻辑体系,既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又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题展开学习交流。她表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和策略,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化,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根本目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黄程鹏以“如何认识《条例》关于‘从轻、减轻’和‘从重、加重’的不同要求,更好发挥纪律的震慑作用”为主题展开学习交流。他表示《条例》中关于“从轻、减轻”和“从重、加重”的不同要求,体现了我们党宽严相济的政策,一方面既坚持原则、严格问责,对发生应当问责情形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又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有利于引导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避免或者减少对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损害。

通过此次交流研讨,学院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成员对新修订《条例》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会议最后,张鹏强调,修订后的《条例》政治站位高,实现了制度的与时俱进,有利于发挥纪律建设的标本兼治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学习班各位成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条例内容融会贯通,要带头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我院党纪学习教育不断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