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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学院试剂和药品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1日 10:05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1.为规范学院实验室药品的申请、采购、使用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实验室药品的采购和使用,主要服务于学院本科实验教学,实行统一管理。

3.各系需在本学期末,将下学期所需试剂和药品清单汇总后,交学院实验中心。实验中心主任和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后,由实验中心负责采购。

4.药品到货后,实验管理员对所购药品进行检查、核对,确保包装完整、标识清晰、货品无误后入库。

5.实验室管理员须定期检查试剂、药品的使用情况,并按照规范要求,对过期药品和试剂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理。

6.研究生和教师科研实验所需试剂和药品,需相关教师自行采购。如因应急使用少量本科教学用试剂和药品,须向学院提出申请。

7.强酸强碱、易制毒易制爆和贵重药品随领随用,学院进行统一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得私自存放于实验室。

城乡建设学院实验中心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