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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城乡建设学院2019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4日 19:5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切实做好2019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根据《山西农业大学专业大类招生与分流培养管理办法(试行)》和《城乡建设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结合学院专业办学条件和人才社会需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流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体现机会均等,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

2、尊重个性发展原则。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基础平台课程成绩(GPA绩点),进行专业分流。

3、专业布局合理原则。充分考虑专业布局,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保持学科专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4、自主性、鼓励性、指导性相结合原则。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为避免各专业人数严重失衡,保证各专业有适量的学生修读,采取鼓励性政策和指导性措施相结合的分流措施,引导学生报读相关专业。

二、分流对象

本次专业分流对象为2019级土木类学生149名,在土木工程、农业水利工程2个专业进行专业分流,分流计划如下:

土木工程专业:计划分流人数90人;

农业水利工程专业:计划分流人数60人。

三、工作程序

(一)指导与摸底阶段

通过专业导学课程、专业分流动员、专业介绍、政策宣讲等多元化形式,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并为学生提供生涯规划等相关专业性咨询,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二)申报阶段

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填报专业分流志愿,每人按顺序填报2个志愿。学院将对学生的申请志愿进行公示。

(三)分流阶段

首先检索学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尚有余额,则该生完成专业分流;若名额已满,则检索该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完成所有学生的专业分流。若成绩相同时,则同时满足其志愿选择。

成绩计算方法:大学前三学期所修课程(以学生分流前基础平台课程,不包括全校性的公共选修课程和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学生专业分流的主要依据,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由教务处成绩管理系统直接输出)。

(四)结果公示

专业分流结果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对分流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学生,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意见,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公示无异议后,分流名单报送学校教务部。

四、时间安排

2020年秋季学期12周前,学院通过公众号、主题班会、专业导学讲座、专业学生代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所有参与专业分流的学生进行动员和宣讲,让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的办学特色与专业方向。

2020年秋季学期19周前,召开土木类全体学生专业分流方案讲解和动员会,并组织填写《城乡建设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

2020年秋季学期21周,学院教务办公布所有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并填写《专业分流志愿表》中的平均学分绩点和大类排名,在校园网公示3天。

2020年秋季学期22周,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按学生所填报的志愿,并结合平均学分绩点进行专业分流。根据专业分流方案确定相关专业学生名单,提交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在校园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专业分流结果上报学校教务部。

五、其他说明

严格按照学院分流方案,在规定时间内申请。

已办理休学、降级的学生,不参与分流,保留在原专业就读。

学生专业分流结果一经核定,学生应当按核定后的专业修读。如需变更专业,则按照学校制定的转专业相关细则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由城乡建设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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